吉佃王 |
吉佃王 jí diàn wáng 吉佃王 量器的别名。 宋 陶谷 《清异录·器具》:“《博学记》云:度量衡 有虞 所不敢废,《舜典》同一度量衡。 孔安国 注谓丈、尺、斛、斗、斤、两,今文其名曰平一公,尺度曰大展,斗量曰半昌王,又曰吉佃王。” |
佃渔 |
佃渔 佃渔,是一个汉语词汇,拼音tián yú,释义为猎兽和捕鱼。 |
佃人 |
佃人 佃人是一个词语,指租种官府或地主田地的农民。 |
佃农 |
佃农 佃农,通常是指封建地主制经济下租种地主土地的农民。在中国,不同时期又有田客、佃客、地客、庄户、佃户等称谓。西欧封建领主制经济下承租份地的农民也称佃农。 |
佃户 |
佃户 佃户是旧时租地主地的农民。佃户亦称钦拨佃户。佃户本为自行招募,如宋元祐八年(1093年)“添赐田一百顷,使其家依乡原例,自召人耕种”;明洪武元年赐田二千大顷,仍“听募人佃种,共六百二十四户”。 正统四年(1439年)“奉圣旨,准存全户五百户,共凑人二千丁,见丁百亩”,成为钦赐。佃户的职责是“专一耕种,办纳籽粒,以供本庙祭祀等项支用”,免其“一应杂泛差役”。亦称钦拨佃户。 |
田佃 |
田佃 田佃生日为1980-11-19,足球运动员,场上位置为中前卫,合同到期为2012-06-30。 |
佃租 |
佃租 diàn zū 佃租 佃户交纳给地主的地租。 |
撤佃 |
撤佃 【拼音】:chè diàn 【释义】:地主强制收回租给农民耕种的田地。 亦称“抽田”、“退佃”、“铲田”。地主常以此逼迫佃户加租加押。 |
永佃权 |
永佃权 永佃权是指;土地关系中佃方享有长期耕种所租土地的制度。佃农在按租佃契约交纳地租的条件下﹐可以无限期地耕作所租土地﹐并世代相承。即使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﹐佃农的耕作权一般仍不受影响。永佃权最早出现在宋代﹐明代有所发展﹐有永耕﹑长租﹑长耕等名。明代中叶以后﹐首先在福建等东南省份的某些地区流行﹐清代盛行于东南诸省及华北﹑西北﹑华南的部分地区﹐民国时范围又有所扩大。 佃权是以支付佃租为对价而永久在他 |
大佃 |
大佃 大规模地屯田 基本介绍 《三国志·魏志·傅嘏传》:“惟进军大佃,最差完牢,兵出民表,寇钞不犯;坐食积谷,不烦运士;乘衅讨袭,无远劳费。”《晋书·王浑传》:“ 吴 人大佃 皖 城,图为边害。”《南齐书·徐孝嗣沉文季传论》:“若夫 充国 耕殖,用殄 羌 戎 , 韩 浩 、 枣祇 ,亦建 华夏 置典农之官,兴大佃之议。” |
请佃 |
请佃 请佃是一个汉语词语,读音是qǐng diàn ,是指接受;承受。 |
佃器 |
佃器 解释 《后汉书·羊续传》:“其馀党辈原为平民,赋与佃器,使就农业。” |
分佃 |
分佃 示例:郭沫若 《奴隶制时代·奴隶制时代》:“这证明 秦 前的地主们已经充分懂得,用旧式奴隶制的集体耕种,奴隶们容易怠工,故已经采取了分佃的办法了。” |
就佃 |
就佃 就佃是汉语词汇,读音是jiù diàn,意思是犹就田。 |
换佃 |
换佃 换佃,拼音是huàn diàn,是一个汉语词汇,释义封建地主借口原租佃契约条件已变,逼迫佃户重立新约,借以加强剥削。 |
佃仆 |
佃仆 佃仆亦称“地仆”、“庄仆”、“庄人”、“住佃”、“庄佃”、“火 (或作伙) 佃”、“伴当”。各地区、各时期名称不同。地位介于佃农和奴婢之间的一种封建依附者。东晋南朝至隋、唐,与主人有严格隶属关系的部曲、佃客等封建依附者,其身分为农奴。宋代的佃客、佃户、庄奴、田奴、佃仆、田仆等,与田主有主仆名分。他们与部曲比较,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,其身分、地位与农奴稍有差别。明清两代的佃仆制主要流行于安徽、江苏、浙江 |
佃科 |
佃科 佃科是一个汉语词语,读音是diàn kē ,是指官田收租的章程。 |
革佃 |
革佃 革佃,拼音是gé diàn,是一个汉语词汇,释义为佃户退除佃田。 |
营佃 |
营佃 【引证解释】 耕种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王朗传》“及 文帝 践阼,改为司空,进封 乐平乡侯 ” 裴松之 注引《魏名臣奏》:“或乃兵既久屯,而不务营佃,不脩器械,无有贮聚,一隅驰羽檄,则三面并荒扰,此亦 汉氏 近世之失而不可式者也。” |
佣佃 |
佣佃 【词目】佣佃 【繁体】佣佃 【词性】名词 佣人和佃农。 清 梅曾亮 《赠按察司照磨吴府君墓表》:“暇则手写书史,自种菜果,课佣佃指授田法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