蒲松龄(1640-1715)字留仙,一字剑臣,别号柳泉居士,世称聊斋先生,自称异史氏,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。出生于一个逐渐败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。19岁应童子试,接连考取县、府、道三个第一,名震一时。补博士弟子员。以后屡试不第,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。为生活所迫,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,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,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,舌耕笔耘,近40年,直至1709年方撤帐归家。1715年正月病逝,享年76岁。创作出著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《聊斋志异》。...
红毛国,旧许与中国相贸易,边帅见其众,不许登岸。
红毛人固请赐一毡地足矣。
帅思一毡所容无几,许之。
其人置毡岸上,但容二人,拉之容四五人。
且拉且登,顷刻毡大亩许,已登百人矣。
短刃并发,出于不意,被掠数里而去。
宣德间,宫中尚促织之戏,岁征民间。
此物故非西产;有华阴令欲媚上官,以一头进,试使斗而才,因责常供。
令以责之里正。
市中游侠儿得佳者笼养之,昂其直,居为奇货。
里胥猾黠,假此科敛丁口,每责一头,辄倾数家之产。
邑有成名者,操童子业,久不售。
为人迂讷,遂为猾胥报充里正役,百计营谋不能脱。
不终岁,薄产累尽。
会征促织,成不敢敛户口,而又无所赔偿,忧闷欲死。
妻曰:“死何裨益?不如自行搜觅,冀有万一之得。
”成然之。
早出暮归,提竹筒丝笼,于败堵丛草处,探石发穴,靡计不施,迄无济。
即捕得三两头,又劣弱不中于款。
宰严限追比,旬余,杖至百,两股间脓血流离,并虫亦不能行捉矣。
转侧床头,惟思自尽。
时村中来一驼背巫,能以神卜。
成妻具资诣问。
见红女白婆,填塞门户。
入其舍,则密室垂帘,帘外设香几。
问者爇香于鼎,再拜。
巫从旁望空代祝,唇吻翕辟,不知何词。
各各竦立以听。
少间,帘内掷一纸出,即道人意中事,无毫发爽。
成妻纳钱案上,焚拜如前人。
食顷,帘动,片纸抛落。
拾视之,非字而画:中绘殿阁,类兰若;后小山下,怪石乱卧,针针丛棘,青麻头伏焉;旁一蟆,若将跃舞。
展玩不可晓。
然睹促织,隐中胸怀。
折藏之,归以示成。
成反复自念,得无教我猎虫所耶?细瞻景状,与村东大佛阁逼似。
乃强起扶杖,执图诣寺后,有古陵蔚起。
循陵而走,见蹲石鳞鳞,俨然类画。
遂于蒿莱中侧听徐行,似寻针芥。
而心目耳力俱穷,绝无踪响。
冥搜未已,一癞头蟆猝然跃去。
成益愕,急逐趁之,蟆入草间。
蹑迹披求,见有虫伏棘根。
遽扑之,入石穴中。
掭以尖草,不出;以筒水灌之,始出,状极俊健。
逐而得之。
审视,巨身修尾,青项金翅。
大喜,笼归,举家庆贺,虽连城拱璧不啻也。
上于盆而养之,蟹白栗黄,备极护爱,留待限期,以塞官责。
成有子九岁,窥父不在,窃发盆。
虫跃掷径出,迅不可捉。
及扑入手,已股落腹裂,斯须就毙。
儿惧,啼告母。
母闻之,面色灰死,大惊曰:“业根,死期至矣!而翁归,自与汝复算耳!”儿涕而去。
未几,成归,闻妻言,如被冰雪。
怒索儿,儿渺然不知所往。
既而得其尸于井,因而化怒为悲,抢呼欲绝。
夫妻向隅,茅舍无烟,相对默然,不复聊赖。
日将暮,取儿藁葬。
近抚之,气息惙然。
喜置榻上,半夜复苏。
夫妻心稍慰,但儿神气痴木,奄奄思睡。
成顾蟋蟀笼虚,则气断声吞,亦不复以儿为念,自昏达曙,目不交睫。
东曦既驾,僵卧长愁。
忽闻门外虫鸣,惊起觇视,虫宛然尚在。
喜而捕之,一鸣辄跃去,行且速。
覆之以掌,虚若无物;手裁举,则又超忽而跃。
急趋之,折过墙隅,迷其所在。
徘徊四顾,见虫伏壁上。
审谛之,短小,黑赤色,顿非前物。
成以其小,劣之。
惟彷徨瞻顾,寻所逐者。
壁上小虫忽跃落襟袖间,视之,形若土狗,梅花翅,方首,长胫,意似良。
喜而收之。
将献公堂,惴惴恐不当意,思试之斗以觇之。
村中少年好事者,驯养一虫,自名“蟹壳青”,日与子弟角,无不胜。
欲居之以为利,而高其直,亦无售者。
径造庐访成,视成所蓄,掩口胡卢而笑。
因出己虫,纳比笼中。
成视之,庞然修伟,自增惭怍,不敢与较。
少年固强之。
顾念蓄劣物终无所用,不如拼博一笑,因合纳斗盆。
小虫伏不动,蠢若木鸡。
少年又大笑。
试以猪鬣毛撩拨虫须,仍不动。
少年又笑。
屡撩之,虫暴怒,直奔,遂相腾击,振奋作声。
俄见小虫跃起,张尾伸须,直龁敌领。
少年大骇,急解令休止。
虫翘然矜鸣,似报主知。
成大喜。
方共瞻玩,一鸡瞥来,径进以啄。
成骇立愕呼,幸啄不中,虫跃去尺有咫。
鸡健进,逐逼之,虫已在爪下矣。
成仓猝莫知所救,顿足失色。
旋见鸡伸颈摆扑,临视,则虫集冠上,力叮不释。
成益惊喜,掇置笼中。
翼日进宰,宰见其小,怒呵成。
成述其异,宰不信。
试与他虫斗,虫尽靡。
又试之鸡,果如成言。
乃赏成,献诸抚军。
抚军大悦,以金笼进上,细疏其能。
既入宫中,举天下所贡蝴蝶、螳螂、油利挞、青丝额一切异状遍试之,莫出其右者。
每闻琴瑟之声,则应节而舞。
益奇之。
上大嘉悦,诏赐抚臣名马衣缎。
抚军不忘所自,无何,宰以卓异闻。
宰悦,免成役。
又嘱学使俾入邑庠。
后岁余,成子精神复旧,自言身化促织,轻捷善斗,今始苏耳。
抚军亦厚赉成。
不数年,田百顷,楼阁万椽,牛羊蹄躈各千计;一出门,裘马过世家焉。
异史氏曰:“天子偶用一物,未必不过此已忘;而奉行者即为定例。
加以官贪吏虐,民日贴妇卖儿,更无休止。
故天子一跬步,皆关民命,不可忽也。
独是成氏子以蠹贫,以促织富,裘马扬扬。
当其为里正,受扑责时,岂意其至此哉!天将以酬长厚者,遂使抚臣、令尹,并受促织恩荫。
闻之:一人飞升,仙及鸡犬。
信夫!”
两牧童入山至狼穴,穴中有小狼二。
谋分捉之,各登一树,相去数十步。
少倾,大狼至,入穴失子,意甚仓皇。
童于树上扭小狼蹄、耳,故令嗥。
大狼闻声仰视,怒奔树下,且号且抓。
其一童嗥又在彼树致小狼鸣急。
狼闻声四顾,始望见之;乃舍此趋彼,号抓如前状。
前树又鸣,又转奔之。
口无停声,足无停趾,数十往复,奔渐迟,声渐弱;既而奄奄僵卧,久之不动。
童下视之,气已绝矣。
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,地大震。
余适客稷下,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。
忽闻有声如雷,自东南来,向西北去。
众骇异,不解其故。
俄而几案摆簸,酒杯倾覆;屋梁椽柱,错折有声。
相顾失色。
久之,方知地震,各疾趋出。
见楼阁房舍,仆而复起;墙倾屋塌之声,与儿啼女号,喧如鼎沸。
人眩晕不能立,坐地上,随地转侧。
河水倾泼丈余,鸡鸣犬吠满城中。
逾一时许,始稍定。
视街上,则男女裸聚,竞相告语,并忘其未衣也。
后闻某处井倾仄,不可汲;某家楼台南北易向;栖霞山裂;沂水陷穴,广数亩。
此真非常之奇变也。
奂山山市,邑八景之一也,然数年恒不一见。
孙公子禹年与同人饮楼上,忽见山头有孤塔耸起,高插青冥,相顾惊疑,念近中无此禅院。
无何,见宫殿数十所,碧瓦飞甍,始悟为山市。
未几,高垣睥睨,连亘六七里,居然城郭矣。
中有楼若者,堂若者,坊若者,历历在目,以亿万计。
忽大风起,尘气莽莽然,城市依稀而已。
既而风定天清,一切乌有,惟危楼一座,直接霄汉。
楼五架,窗扉皆洞开;一行有五点明处,楼外天也。
层层指数,楼愈高,则明渐少。
数至八层,裁如星点。
又其上,则黯然缥缈,不可计其层次矣。
而楼上人往来屑屑,或凭或立,不一状。
逾时,楼渐低,可见其顶;又渐如常楼;又渐如高舍;倏忽如拳如豆,遂不可见。
又闻有早行者,见山上人烟市肆,与世无别,故又名“鬼市”云。
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
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
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
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
狼乃止。
屠归。
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
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
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
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
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
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
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
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
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
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
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
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
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
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
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
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
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
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
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
狼自苫中探爪入。
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
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
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
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
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
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爆,杀狼亦可用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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