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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晔的诗词(4首)

范晔的简介

范晔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学家,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卫将军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晔因为“左迁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删众家《后汉书》为一家之作”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谋反罪被杀止,写成了十纪,八十列传。原计划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中抽出来补进去的。其中《杨震暮夜却金》已编入小学教材,《强项令》选入中学教材。 ...

范晔的诗词列表

南北朝:范晔

鲁恭为中牢令,重德化,不任刑罚。

袁安闻之,疑其不实,阴使人往视之。

随恭行阡陌,俱坐桑下。

有雉过,止其旁,旁有儿童。

其人曰:“儿何不捕之?”儿言雉方雏,不得捕。

其人讶而起,与恭决曰:“所以来者,欲察君之政绩也。

今蝗不犯境,此一异也;爱及鸟兽,此二异也;童有仁心,此三异也。

久留徒扰贤者耳,吾将速反,以状白安。

宋代:范晔

(梁鸿)家贫而尚节,博览无不通。

而不为章句。

学毕,乃牧豕于上林苑中,曾误遗火,延及他舍。

鸿乃寻访烧者,问所去失,悉以豕偿之。

其主犹以为少。

鸿曰:“无他财,愿以身居作。

”主人许之。

因为执勤,不懈朝夕。

邻家耆老见鸿非恒人,乃共责让主人,而称鸿长者。

于是,始敬鸿,悉还其豕。

鸿不受而去。

(选自南宋·范晔《后汉书.卷八十三》

两汉:范晔

张衡字平子,南阳西鄂人也。

衡少善属文,游于三辅,因入京师,观太学,遂通五经,贯六艺。

虽才高于世,而无骄尚之情。

常从容淡静,不好交接俗人。

永元中,举孝廉不行,连辟公府不就。

时天下承平日久,自王侯以下,莫不逾侈。

衡乃拟班固《两都》作《二京赋》,因以讽谏。

精思傅会,十年乃成。

大将军邓骘奇其才,累召不应。

衡善机巧,尤致思于天文、阴阳、历算。

安帝雅闻衡善术学,公车特征拜郎中,再迁为太史令。

遂乃研核阴阳,妙尽璇玑之正,作浑天仪,著《灵宪》、《算罔论》,言甚详明。

顺帝初,再转,复为太史令。

衡不慕当世,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。

自去史职,五载复还。

阳嘉元年,复造候风地动仪。

以精铜铸成,员径八尺,合盖隆起,形似酒尊,饰以篆文山龟鸟兽之形。

中有都柱,傍行八道,施关发机。

外有八龙,首衔铜丸,下有蟾蜍,张口承之。

其牙机巧制,皆隐在尊中,覆盖周密无际。

如有地动,尊则振龙,机发吐丸,而蟾蜍衔之。

振声激扬,伺者因此觉知。

虽一龙发机,而七首不动,寻其方面,乃知震之所在。

验之以事,合契若神。

自书典所记,未之有也。

尝一龙机发而地不觉动,京师学者咸怪其无征。

后数日驿至,果地震陇西,于是皆服其妙。

自此以后,乃令史官记地动所从方起。

时政事渐损,权移于下,衡因上疏陈事。

后迁侍中,帝引在帷幄,讽议左右。

尝问天下所疾恶者。

宦官惧其毁己,皆共目之,衡乃诡对而出。

阉竖恐终为其患,遂共谗之。

衡常思图身之事,以为吉凶倚仗,幽微难明。

乃作《思玄赋》以宣寄情志。

永和初,出为河间相。

时国王骄奢,不遵典宪;又多豪右,共为不轨。

衡下车,治威严,整法度,阴知奸党名姓,一时收禽,上下肃然,称为政理。

视事三年,上书乞骸骨,征拜尚书。

年六十二,永和四年卒。

南北朝:范晔

河南乐羊子之妻者,不知何氏之女也。

羊子尝行路,得遗金一饼,还以与妻。

妻曰:“妾闻志士不饮‘ 盗泉’之水,廉者不受嗟来之食,况拾遗求利,以污其行乎!”羊子大惭,乃捐金于野,而远寻师学。

一年来归,妻跪问其故,羊子曰:“久行怀思,无它异也。

”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:“此织生自蚕茧,成于机杼。

一丝而累,以至于寸,累寸不已,遂成丈匹。

今若断斯织也,则捐失成功,稽废时日。

夫子积学,当‘日知其所亡’,以就懿德;若中道而归,何异断斯织乎?”羊子感其言,复还终业,遂七年不返。

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,姑盗杀而食之,妻对鸡不餐而泣。

姑怪问其故。

妻曰:“自伤居贫,使食有它肉。

”姑竟弃之。

后盗欲有犯妻者,乃先劫其姑。

妻闻,操刀而出。

盗人曰:“释汝刀从我者可全,不从我者,则杀汝姑。

”妻仰天而叹,举刀刎颈而死。

盗亦不杀其姑。

太守闻之,即捕杀贼盗,而赐妻缣帛,以礼葬之,号曰“贞义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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