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·惜阴堂主人《二度梅》第24回:“孩儿抛别父母,劬劳之恩,今生再不能补报。”
又世祖、高宗缘保母劬劳之恩,并极尊崇之义,虽事乖典礼,而观过知仁。
丁兰,幼丧父母,未得奉养,而思念劬劳之恩,刻木为像,事之如生。
如书到日,可念劬劳之恩,星夜前来,以全孝道,然后徐图归耕故园,免遭大祸。
另一方面,做子女的却不应不感念父母养育的劬劳之恩。
一定要做个孝顺子,长大后好好工作,干一番大事业,报偿母亲的劬劳之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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